圖片版權不進行登記,並不影響作者對圖片擁有的版權,但圖片進行版權登記可以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作品自願登記辦法》
第二條,作品實行自願登記。作品不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
第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版權局負責本轄區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國家版權局負責外國以及臺灣、香港和澳門地區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
第四條,作品登記申請者應當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和專有權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圖片版權不進行登記,並不影響作者對圖片擁有的版權,但圖片進行版權登記可以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作品自願登記辦法》
第二條,作品實行自願登記。作品不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
第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版權局負責本轄區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國家版權局負責外國以及臺灣、香港和澳門地區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
第四條,作品登記申請者應當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和專有權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版權登記可以撤銷。根據《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第六條,有下列情況的,作品登記機關應撤銷其登記:
1、登記後發現有本辦法第五條所規定的情況的;
2、登記後發現與事實不相符的;
3、申請人申請撤銷原作品登記的;
4、登記後發現是重複登記的。
依據我國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的規定,進行版權登記的需要交納登記費用,如果版權局未進行核查,申請人撤銷登記的,可以請求退回登記費用。
《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第九條,登記作品經作品登記機關核查後,由作品登記機關發給作品登記證。作品登記證按本辦法所附樣本由登記機關製作。登記機關的核查期限為一個月,該期限自登記機關收到申請人提交的所有申請登記的材料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