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歸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屬的,各省市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內設機構的職責來看,物業公司由“房地產市場監管司”管理。
房地產市場監管公司:承擔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和穩定住房價格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規章制度;擬訂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屋中介的資質標準並監督執行;組織建設並管理全國房屋權屬資訊系統。
物業公司歸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屬的,各省市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內設機構的職責來看,物業公司由“房地產市場監管司”管理。
房地產市場監管公司:承擔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和穩定住房價格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規章制度;擬訂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屋中介的資質標準並監督執行;組織建設並管理全國房屋權屬資訊系統。
如果合同裡什麼也沒說,就由出租人來交,但是如果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由承租人交,那麼承租人就得按照合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物業管理費了。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由承租人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費,遵守物業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並且該合同經過了物業公司的書面確認,那麼出租人就將其與物業公司的債權債務轉讓給了承租人,承租人應當向物業公司履行這部分權利義務。
【法律依據】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2003】1864號)第十五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
關於二手房買賣所欠的物業費這一問題,我們可以透過合同約定的方式予以解決,按照一般的交易習慣來說,可以約定房屋交付前的物業費由賣方承擔,房屋交付後的物業費由買方承擔,買賣雙方也可以自行協商在合同當中予以約定。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