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物業公司濫用職權侵害業主利益的,是屬於違法的行為,業主可以行使相應的權利維護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物業公司濫用職權侵害業主利益的,是屬於違法的行為,業主可以行使相應的權利維護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可以。村委會成員可以成為濫用職權罪的共犯。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解釋,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協助人民政府從事一些行政管理工作時,屬於“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法律依據】
《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一)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管理;
(二)社會捐助公益事業款物的管理;
(三)國有土地的經營和管理;
(四)土地徵用補償費用的管理;
(五)代徵、代繳稅款;
(六)有關計劃生育、戶籍、徵兵工作;
(七)協助人民政府從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醫院院長濫用職權對醫院造成嚴重財產損失的,院長是有可能構成濫用職權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有前款行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兩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