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空也要交物業費。如果買的房子確實沒有住,也沒有裝修,不具備入住的條件下,就可以跟物業申請減免,可以少交10%到30%的物業費。
2、而申請減免時,也是有基本規則的。要求是六個月以上房子沒入住才可以申請,並且還要出示書面證明。另外,老房是不在減免物業費的範疇內,只有新房才有資格申請的。
3、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修訂案》規定,空置房空置在3個月以內的,不交物業費;空置超過3個月的,則交20%的物業費。
1、房子空也要交物業費。如果買的房子確實沒有住,也沒有裝修,不具備入住的條件下,就可以跟物業申請減免,可以少交10%到30%的物業費。
2、而申請減免時,也是有基本規則的。要求是六個月以上房子沒入住才可以申請,並且還要出示書面證明。另外,老房是不在減免物業費的範疇內,只有新房才有資格申請的。
3、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修訂案》規定,空置房空置在3個月以內的,不交物業費;空置超過3個月的,則交20%的物業費。
小區物業費既可以一年一交,也可以一個月移交。如果在買房之時,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了合同,約定了要在一年內交清物業管理費,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則是必須要在一年內交清的。
然而,實際生活中更多的情況下卻並沒有簽訂此合同,物業公司向業主提出的繳納一年的物業費只是一個邀約,業主可以拒絕,轉而同物業公司協商,雙方訂立一個新的合約,重新確定繳納時間即可。
通常物業費交納,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三方簽定的合同或協議裡已經明確約定,是從交付之日開始算的,有法律依據,這是合理的。不管住不住都得交。
如果不住人,物業費和公攤水電費按70%交納。依據《物業管理條例》。垃圾費全額交納,因為垃圾費不是物業公司收的,是環衛收的,不管住不住的,只按戶算。
新房子收樓了之後,就算還沒有搬進去住,但是每個月都是需要給物業繳納管理費與公攤費用等等。那物業費預交一年合理嗎?帶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物業費要求預交一年是不合理的,依據如下:
1、應該按月交。但是一般物業管理企業為了方便也會預收三個月。
2、根據國家發改委和建設部的物業管理收費管理辦法,物業管理費在前期物業管理時期,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按照物業管理區的設施裝置、配套完善程度,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專案、服務標準及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等級評定服務等級,物價部門根據服務等級批准一個收費標準。收費標準,多層的最低的等級是0.2元。
物業費收取標準應當與我國經濟發展狀況和群眾現實生活水平協調一致,既不能超出業主的實際承受能力,也不能一味降低收費水平,進而造成業主房屋財產的貶損和制約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研究和確定物業費收取標準,應當面向實際,客觀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