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來講,物業服務收費是物業服務主體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的費用。
2、物業服務應當約定物業收費標準、物業服務內容,因此,該公寓樓物業服務費對應的物業服務內容具體以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為準。
1、通常來講,物業服務收費是物業服務主體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的費用。
2、物業服務應當約定物業收費標準、物業服務內容,因此,該公寓樓物業服務費對應的物業服務內容具體以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為準。
1、綠化管理費:即小區環境綠化的養護費用,主要包括綠化用水費、綠化工具費、勞保用品費、雜草清運費等。
2、保安費:保安費一般都只針對封閉式小區收取,主要包括保安器材裝備費、保安人員人身保險費、保安用房及保安人員住房租金等。
3、清潔衛生費:主要包括垃圾外運費、清潔工具、勞保用品、化糞池清掏費、衛生防疫防毒費和清潔環衛所需的其他費用。
4、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率:物業管理企業的固定資產主要包含通訊裝置、裝置、交通工具、維修裝置等,其平均折舊年限一般為5年。
5、公共設施、裝置日常執行維修及保養費:主要包括電氣、燃氣、消防系統裝置的維修保養費,以及公共照明費、公共建築內的各種土建零修費、易損件更新準備金等。
6、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福利費:物業服務人員的基本工資、加班費、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和服裝費也在物業費範圍內,但不包括管理、服務人員的獎金。
7、法定稅費:具體指的是城市建設維護稅、附加費等。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雖然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但必須合理合法,如果物業公司已經履行了合同的約定,但業主仍用上述理由拒交物業費的,需要承擔相應的後果。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透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