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7月20日至24日。
報名地點:報名地點設定在設崗縣(市)所在的市(地)級招生考試辦公室。申報人員要到本人報考的設崗縣所在的市(地)級招生考試辦公室報名。
報名辦法:凡屬招聘物件範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報名。
1、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學專業,參照附件2中所設定的崗位,在全省範圍內,按照設崗縣的設崗學科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設崗縣的一個學科。
2、報考初中所設崗位學科的人員,原則上必須與本人合格學歷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報考小學所設崗位
報名時間:7月20日至24日。
報名地點:報名地點設定在設崗縣(市)所在的市(地)級招生考試辦公室。申報人員要到本人報考的設崗縣所在的市(地)級招生考試辦公室報名。
報名辦法:凡屬招聘物件範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報名。
1、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學專業,參照附件2中所設定的崗位,在全省範圍內,按照設崗縣的設崗學科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設崗縣的一個學科。
2、報考初中所設崗位學科的人員,原則上必須與本人合格學歷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報考小學所設崗位
包括:
1、教育基礎知識測試即筆試教育基礎知識測試由省教育廳組織全省統一考試。教育基礎知識測試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師資格條例。在考試內容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內容比例大致為6比3比1。在考試題型上,客觀題佔百分之八十,主觀題佔百分之二十,考試時間為2、5個小時;
2、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由各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內容為考查所報學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各市教育局在教育基礎知識測試即筆試成績達到全省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所報崗位招生計劃數1:2比例確定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考生名單。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無錄取資格。
報考條件:
1、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並經申請人員單位或戶籍所在地或街道辦事處思想品德鑑定合格。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進行思想品德鑑定;
2、學歷條件: 申請教師資格與應當具備的學歷條件,達到學歷條件對應表最低條件;
3、教育教學能力 :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的人員需參加教育學、心理學補修、測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成績需要合格。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並取得相應等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在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