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是正式編制,其工作職責是:1、為公安機關提供其他警種不具備的自動火力;2、參與處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3、參與處置嚴重暴力性犯罪事件;4、參與處置暴亂騷亂事件;5、參與處置大規模聚眾滋事的重大治安事件;6、參與處置對抗性強的群眾性事件;7、參與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任務;8、擔負特定的巡邏執勤任務;9、為危難群眾提供緊急救助服務;10、其他應該由特警隊承擔的特殊任務。
特警是正式編制,其工作職責是:1、為公安機關提供其他警種不具備的自動火力;2、參與處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3、參與處置嚴重暴力性犯罪事件;4、參與處置暴亂騷亂事件;5、參與處置大規模聚眾滋事的重大治安事件;6、參與處置對抗性強的群眾性事件;7、參與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任務;8、擔負特定的巡邏執勤任務;9、為危難群眾提供緊急救助服務;10、其他應該由特警隊承擔的特殊任務。
監獄警察屬於司法警察,臂章上寫的是“司法”,和我們平時見的“公安”不同,其它的警銜警號什麼的都一樣,都是公務員編制,不排除有的地方有事業編制,屬於正式編制。監獄是司法機關,編制在監獄的司法幹警,也為公務員,如果監獄下設事業單位,權利是放在監獄的,不放在下屬事業單位,編制在下屬事業單位的為事業編制。監獄有下設企業,你說的應該是下派國企職工到監獄企業工作,是沒編制的,待遇可參照正式工作人員的待遇。監獄應該是沒有參公機構的,有的地方如果有的話,應該也是歷史遺留問題。畢竟早先的時候,單位劃分挺亂的。
1、三級警司既然授予了警銜,就是公安局編制,在國家屬於正式編制,相當於公務員的副科級。
2、三級警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當中的第11級(共五等十三級),警銜是區分人民警察等級、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稱號和標誌,是國家給予人民警察的榮譽。
3、三級警司警銜標誌由銀色橫槓和銀色四角星花組成,三級警司的警銜是一道銀色橫槓、一顆銀色四角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