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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多長時間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多長時間

  犯罪嫌疑人被採取刑事拘留的期限是:

  1、原則上不超過二十四小時。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2、若可能會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其拘留時間可能會在三十七日。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後多長時間判刑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後多長時間判刑,公安機關逮捕以後應當進行偵察,時間一般為2個月,但是最長可以達到7個月。交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1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可以交公安機關補充偵察2次,每次1個月,但不得退回補充偵察2次。進入法院審理階段,一般為一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重大疑難再延長一個月。(簡易程式20天內審結。)

  以上為一審程式,如果有一方對一審不服則需要進入二審程式。二審也是一般一個月,延長半個月,重大疑難再延長一個月。最後判決生效。所以總共的最短時間為4個月,最長為15個半月。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4條,逮捕後的偵查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刑事拘留多長時間通知家屬

  刑事拘留的,需要在24小時以內通知其家屬。司法機關在拘留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時,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但無法通知,或者有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情形的,是可以不用通知的,但是在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馬上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刑事拘留時間到檢察院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對提請批捕時限的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

刑事拘留拘留時間

  刑事拘留最長是37天,最短是3天。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 ...

當事人拘留時間會批捕

  當事人被拘留後批捕的時間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來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對提請批捕和審查批捕時限的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 ...

打騷擾電話要拘留時間

  打騷擾電話要被拘留的時間會較短,一般五日到十五日拘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

嫌疑人刑事拘留可判刑多久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並不一定會判刑,具體的判刑時間應當根據犯罪事實來進行認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 ...

醉駕不讓取保候審能拘留時間

  一般情況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 ...

行政拘留時間內送拘留所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複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對於符合起訴條件的請求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院需要在7日內作出決定。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立即釋放。也就是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