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位世襲制的實質是國家王位由一個家族世代承襲的制度。是繼“禪讓制”(民主推舉部落聯盟首領)之後出現的一種政治制度。原始社會末期,部落聯盟首領的權威逐漸演化成國王的特權。這一演化的客觀基礎是私有制和階級逐漸形成。私有財產的出現導致遺產繼承製的出現階級產生,導致國家及其代表國家最高權力的國王的產生,我國實現這一演化的是禹的兒子啟。禹任部落聯盟首領時,已把政權集於一人之手,按血緣劃分居民開始向按地域劃分居民轉變,同時有了部落軍事首領和公職人員世襲的大量存在。
王位世襲制的實質是國家王位由一個家族世代承襲的制度。是繼“禪讓制”(民主推舉部落聯盟首領)之後出現的一種政治制度。原始社會末期,部落聯盟首領的權威逐漸演化成國王的特權。這一演化的客觀基礎是私有制和階級逐漸形成。私有財產的出現導致遺產繼承製的出現階級產生,導致國家及其代表國家最高權力的國王的產生,我國實現這一演化的是禹的兒子啟。禹任部落聯盟首領時,已把政權集於一人之手,按血緣劃分居民開始向按地域劃分居民轉變,同時有了部落軍事首領和公職人員世襲的大量存在。
王位世襲制主要是一種官職、權利和地位頭銜在血緣關係為主的大家庭中一代一代傳承,它代替了禪讓制,標誌著中國氏族社會基本瓦解,奴隸制社會已經確立。西周實行王位世襲制,此制度是與宗法制度結合在一起的。王位世襲,體現了權位的不可轉移,後來成為封建君主專制制度的基本特徵之一。該制度在中國延續了兩千多年。
西周實行王位世襲制,此制度是與宗法制度結合在一起的。宗法制度是由原始社會末期的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的,是以嫡長子繼承製為基本特點的權力分配製度,周王為天下的大宗,其嫡長子為宗子,是王位繼承者,稱世子;庶子為小宗,周王封其為諸侯,或留在中央為卿、大夫、諸侯、卿大夫或士,各為本支的大宗,其嫡長子為職祿繼承者;庶子為小宗,再分封,此小宗又為本支的大宗,如此推演無窮。周王被視為天之元子,受天之命以君臨人間,所以稱天子,這是君權神授的觀念,而自此這種王位世襲制度就逐步完善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