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的借條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和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應註明還款的具體年月日和借款的利息,需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根據《合同法》規定,兩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除此之外,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還需要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規範的借條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和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應註明還款的具體年月日和借款的利息,需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根據《合同法》規定,兩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除此之外,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還需要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借條寫今借的,“今借”從字面上理解,僅僅表明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達成借款的合意,尚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因此,在無其他證據佐證的情況下,出借人憑此類借條向法院起訴,要求借款人還款,借款人對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辯的情況下,法院很可能不會支援出借人的請求。而“今借到”則表明雙方之間既存在著借款合同關係,也表明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了借款人,一般情況下可以作為出借人已經履行交付借款義務的證據。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條規定,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1、借條寫了歸還日期能提前要賬。
2、不過借條寫了歸還日期提前要賬的話,是需要得到對方能夠以未到清償日期進行抗辯,可以不清償債務的。
3、一般也就是雙方協商一致解決,可能就需要按照實際借款期限給付利息乃至於減免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