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幾種:
1、行為人有汙染環境的行為;
2、他人的人身權利受到損害;
3、汙染環境的行為與他人人身權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環境保護法》第41條規定,造成環境汙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並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
農村環境汙染的主要來源有人畜糞便,居室內燃煤不充分導致室內大量二氧化碳排放。因為環保知識的缺乏,造成廣大農民環境保護意識比較差。認為環境汙染與自己無關,只顧眼前效益,不顧長遠利益。
環境汙染侵權的特點:
1、主體的不平等性、不特定性;
2、侵害過程的間接性、複合性;
3、損害結果的持續性、潛伏性。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因汙染環境發生糾紛,汙染者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
財產損害賠償構成要件為:
一、有財產損害的事實客觀發生;
二、財產損害行為是違法的;
三、行為跟結果存在因果關係。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侵權責任法》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 ...
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罪構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防治環境汙染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向土地、水體、大氣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其他危險廢物,造成重大環境汙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後果的行為。
...
1、新義務教育法,指明瞭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這個根本方向。明確了義務教育承擔實施素質教育的重大使命歸來,義務教育免費的本質,進一步完善了義務教育的管理體制確立了,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障受教育者的平等權利,規範義務教育的辦學行為。
2、有損害事實;
3、有違法行為;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
行政賠償責任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實施行政侵犯行為的人,必須是在行使行政職權的過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行政機關及行政執法人員。
(二)行為要件:行政侵權行為是行政賠償責任最根本的前提要件。
(三)損害事實:損害的發生是行政賠償責任產生的基礎條件。
(四)因果關係: ...
產品缺陷責任是指產品製造者、銷售者或者提供有缺陷產品導致他人遭受財產、人身損害後所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
構成要件:產品存在缺陷導致財產或者人身損害的情況。
《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國家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項:
(1)侵權行為主體要件。侵權行為主體必須是國家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2)侵權行為要件。首先,致害行為必須是執行職務的行為;其次,必須是執行職務的行為違法,所謂違法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行使職權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3)損 ...
道路交通事故的侵權民事責任構成需下列要件:
1、道路要件
交通事故必須是在公共道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道路是構成交通和交通事故的空間條件,沒有道路就談不上道路交通事故。
2、車輛要件
道路交通事故必須是車輛所致的交通事故。
3、交通要件
交通事故必須是車輛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