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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水質標準

  1、為防止介水傳染病的發生和傳播,要求生活飲用水不含病原微生物。

  2、水中所含化學物質及放射性物質不得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要求水中的化學物質及放射性物質不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及潛在的遠期危害,如致癌、致畸、致突變作用。

  3、水的感官性狀是人們對飲用水的直觀感覺,是評價水質的重要依據。生活飲用水必須確保感官良好,為人民所樂於飲用。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共35項。其中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15項,主要為了保證飲用水的感官性狀良好;毒理學指標15項、放射指標2項,是為了保證水質對人不產生毒性和潛在危害;細菌學指標3項是為了保證飲用水在流行病學上安全而制定的。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1、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可包括兩大部分:法定的量的限值,指為保證生活飲用水中各種有害因素不影響人群健康和生活質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法定的行為規範,指為保證生活飲用水各項指標達到法定量的限值,對集中式供水單位生產的各個環節的法定行為規範。

  2、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是從保護人群身體健康和保證人類生活質量出發,對飲用水中與人群健康的各種因素(物理、化學和生物),以法律形式作的量值規定,以及為實現量值所作的有關行為規範的規定,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以一定形式釋出的法定衛生標準。2006年底,衛生部會同各有關部門完成了對1985年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修訂工作,並正式頒佈了新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規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

我國城市飲用水衛生標準是

  1、每1000ml水中大腸桿菌小於3個;

  2、法定量限值,指為保證生活飲水中各種有害因素不影響人群健康和生活質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

  3、法定的行為規範指為保證生活飲用水各項指標達到法定量的限值,對集中式供水單位生產環節的法定行為規範。


生活飲用水標準

  1、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口的增加,不少地區水資源短缺,有的城市飲用水水源汙染嚴重,居民生活飲用水安全受到威脅。1985年釋出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85)已不能滿足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的需要。為此,衛生部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對原有標準進行了修訂,聯合釋出新的強制性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 ...

因工傷殘職工生活護理費的標準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鑑定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 ...

生活噪聲排放標準

  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階賓館區,晝間50dB(分貝)、夜間(指22時至次日6時,下同)40dB。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晝間55dB、夜間45dB;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晝間60dB、夜間50dB;工業區,晝間65dB、夜間55dB;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幹線道路、內河航道、鐵路主次幹線兩側區域,晝間70 ...

生活噪聲排放標準

  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階賓館區,晝間50dB(分貝)、夜間(指22時至次日6時,下同)40dB。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晝間55dB、夜間45dB;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晝間60dB、夜間50dB;工業區,晝間65dB、夜間55dB;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幹線道路、內河航道、鐵路主次幹線兩側區域,晝間70 ...

工傷生活護理費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

飲用水水質標準

  1、2007年7月1日,由國家標準委和衛生部聯合釋出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強制性國家標準和13項生活飲用水衛生檢驗國家標準將正式實施。這是國家21年來首次對1985年釋出的《生活飲用水標準》進行修訂。   2、《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修訂是保證飲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國家標 ...

生活飲用水常用的檢測指標有哪些

  1、微生物指標:   總大腸菌群、耐熱大腸菌群、大腸埃希氏菌、菌落總數。   2、毒理指標:   砷、錒、六價鉻、鉛、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鹽、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鹽、甲醛、亞氯酸鹽、氯酸鹽。   3、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   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鋁、鐵、錳、銅、鋅、氯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