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生產安全事故包括物體打擊、提升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煤塵爆炸、煤與瓦斯突出、中毒和窒息、環境汙染事故、核設施事故和國防科研生產事故。
生產安全事故,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損壞裝置設施,或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導致原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暫時中止或永遠終止的意外事件。
1、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2、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絡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資訊。附件資訊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是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3〕101號)制定。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於2009年4月1日釋出,自2009年5月1日 ...
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分類如下: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規定,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 ...
1、候乘電梯的梯時千萬不要用腳踢電梯門、用手撬扒電梯門、身體不要倚層電梯門,電梯超載報警時,不要再擠入電梯的轎廂。
2、千萬不要用手、腳或者物品阻止電梯轎廂門的關閉,千萬不要長時間一腳踩著樓層,一腳踩著電梯的轎廂。
3、千萬不要在運動的電梯裡面進行嬉戲玩耍和打鬧,也不要亂摁電梯按鈕,在電梯執行的時 ...
1、增大散熱表面積。
2、成語“揚湯止沸”利用增大散熱表面積的原理來避免安全事故,改詞的意思是把鍋裡開著的水舀起來再倒回去,使它涼下來不沸騰。
3、比喻辦法不徹底,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典故出自漢·枚乘《上書諫吳王》:“欲湯之滄,一人炊之,百人揚之,無益也;不如絕薪止火而已。”《三國志·魏書·劉廙 ...
根據建築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劃分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
1、識別危險源,尤其是重大危險源;
2、針對重大危險源制訂應急預案,針對一般危險源制訂應急措施;
3、按照應急預案組織演練;
4、演練結束後組織對應急預案的評審,對不適宜的部分進行更改;
5、重新發布修訂後的應急預案,如此周而往復持續改進。 ...
1、及時報告,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有關人員立即向食品安全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立刻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立即搶救,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到醫療機構搶救;
3、保護現場,發生食物中毒後,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
4、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