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生產車間生產人員工資,可以計入生產成本會計科目。分配工資時,會計分錄為:借:生產成本;貸:應付職工薪酬。按照生產成本計入方式的不同可分為直接費用。直接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產品的過程中所發生的直接材料耗費、直接人工工資和其他直接費用。間接費用,即製造費用。間接費用是指應有生產成本負擔的,不能直接計入各產品成本的有關費用。
對於生產車間生產人員工資,可以計入生產成本會計科目。分配工資時,會計分錄為:借:生產成本;貸:應付職工薪酬。按照生產成本計入方式的不同可分為直接費用。直接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產品的過程中所發生的直接材料耗費、直接人工工資和其他直接費用。間接費用,即製造費用。間接費用是指應有生產成本負擔的,不能直接計入各產品成本的有關費用。
生產車間工人工資計入生產成本。
計提工資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生產車間生產工人薪酬)
製造費用(生產車間管理人員薪酬)
管理費用(行政人員薪酬)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薪酬)
研發支出(從事研發活動人員薪酬)
在建工程等(從事工程建設人員薪酬)
合同履約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
實際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企業透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實際發生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分別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在建工程人員工資,計入“在建工程”科目
借:在建工程--xx工程
貸:應付職工薪酬
在建工程,指企業固定資產的新建、改建、擴建,或技術改造、裝置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營”和“出包”兩種方式。自營在建工程指企業自行購買工程用料、自行施工並進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業透過簽訂合同,由其它工程隊或單位承包建造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