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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破產有經濟補償金嗎

用人單位破產有經濟補償金嗎

  用人單位破產有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單位員工主動離職有經濟補償金嗎

  單位員工主動離職沒有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有經濟補償金嗎

  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續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具有法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用人單位拒絕續簽的應當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八十七條規定,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員工主動離職會經濟補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是《勞動合同法》中所規定的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補償費用,原則上勞動者主動辭職,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解除經濟補償金的,但如果在企業存在過錯的情況下,勞動者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及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 ...

因加班辭職經濟補償金

  因加班辭職如果滿足了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加班的勞動報酬,則有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 ...

職工曠工辭退經濟補償金

  職工曠工辭退沒有經濟補償金,員工曠工屬於嚴重違法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單位可以因此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公司只要收集其嚴重違紀的證據,予以辭退就可。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

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終止勞動合同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導致勞動合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 ...

不續簽勞動合同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員工不想續簽的,沒有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

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的條件如下:   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 ...

曠工開除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曠工開除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