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助學貸款的流程如下:
1、學生持助學貸款申請表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等部門簽字並加蓋公章。
2、學生持助學貸款申請表和符合貸款條件要求的有效的貧困證和其他證明原件影印件到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資助中心現場確認,並簽訂合同。(貸款資格將由區資助中心進行審查)
3、學生持貸款合同和貸款證明到學校辦理回執。並將回執(一式兩份)寄回當地資助中心。
申請助學貸款的流程如下:
1、學生持助學貸款申請表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等部門簽字並加蓋公章。
2、學生持助學貸款申請表和符合貸款條件要求的有效的貧困證和其他證明原件影印件到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資助中心現場確認,並簽訂合同。(貸款資格將由區資助中心進行審查)
3、學生持貸款合同和貸款證明到學校辦理回執。並將回執(一式兩份)寄回當地資助中心。
1、提出貸款申請。符合條件的學生登入“學生線上服務系統”進去後找到“貸款申請”,點“新增”,填寫資訊後匯出並列印《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
2、資格審查。如果是首次申請貸款,則需要帶著申請表前往高中、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任一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並加蓋公章。如果是續貸則不需要再次審查,直接前往縣級資助中心即可辦理續貸手續。
3、簽訂貸款合同。蓋完章之後,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攜帶相關材料同時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貸款手續。
具備下列條件的貧困家庭學生,即可申請貸款: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出具書面同意書);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3、學習刻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4、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
5、由所在學校審查同意。
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所採取的一項重大措施。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
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透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彌補在校期間各項費用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