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迴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迴避。
審判人員有前款規定的行為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前三款規定,適用於書記員、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院長擔任審判長時的迴避,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審判人員的迴避,由院長決定;其他人員的迴避,由審判長決定。
審判員主動申請回避的法定理由是: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2.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3.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迴避:(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二)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迴避。審判人員有前款規定的行為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審判和執行人員的迴避理由: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訴訟中,發現審判人員(執行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要求他們迴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與當事人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姻親關係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鑑定人、勘驗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的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關係的;
(五)本人與本案當事人之間存在其他利害關係,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
2、書記員、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的迴避理由: 當事人有權在下列情況下,對書記員、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等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迴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係;
(三)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行政處罰法第42條,未對聽證迴避及迴避申請的時間,做出具體規定。但各部委釋出的聽證程式規章,都做了具體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衛生行政處罰程式》第三十四條衛生行政機關決定予以聽證的,聽證主持人應當在當事人提出聽證要求之日起二日內確定舉行聽證時間,地點和方式,並在舉行聽證的七日前,將聽證通知書送達當事 ...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4條規定,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迴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 ...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等與本案有利害關係或者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人員迴避。
因此有權要求迴避的人就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但是當事人的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不直接享有申請回避權,需要當事人的授權。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 ...
申請回避的時間應當在申請提出的三日內,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作出決定。申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決定時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被申請回避的人員,不停止參與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對複議申請,應當在三日內作出複議決定,並通知複議申請人。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當事人提出迴避申請,應當說明理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當事人提出迴避申請,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迴避事由在案件開始審理後知道的,也可以 ...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九條,賠償義務機關有本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賠償。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併提出。 ...
法律規定刑法數罪併罰的計算方法如下:《刑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