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行異議之訴,當事人被列為案外人。
原則上不稱執行異議之訴,而稱案外人異議之訴和執行許可之訴。對於執行異議及執行裁定書,法律規定的救濟渠道是向上級法院申請複議。
對於人民法院的執行標準,案外人可以以其對該標的享有所有權或其他法定權利而可以提出案外人異議,目的是為了避免法院對該執行標的的執行。案外人提出案外人異議後,人民法院不外乎作出兩種可能性的裁定結果。一種是駁回案外人異議,一種可能是裁定案外人異議成立。
對於駁回案外人的異議,案外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執行法院提出案外人異議之訴,案外人異議之訴的訴訟主體的問題,案外人肯定是原告,申請執行人肯定是被告,對於被執行人的訴訟主體問題,法律規定取決於被執行人在案外人異議審查時候的態度,如果被執行人同意案外人的觀點,其在案外人異議之訴裡就是第三人是身份,如果反對就是被告的身份。
對於案外人異議的執行裁定書,因提起案外人異議之訴而失效,只相當於一個前置程式的裁定,類似勞動爭議的仲裁裁決。對於裁定案外人異議成立,那麼申請執行人同樣可以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訴訟,要求執行,一般就稱為執行許可之訴。
條件如下:
一是案外人的執行異議申請已經被人民法院裁定駁回;
二是有明確的排除對執行標的執行的訴訟請求,且訴訟請求與原判決、裁定無關;
三是自執行異議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提起。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處理方式為,法院審理執行異議之訴案件時,應當對案外人是否享有實體權利,並能否阻卻執行作出最終的實體判決。執行異議以形式審查為原則,以實質審查為例外。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25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條件如下:
1、執行異議之訴必須在執行過程中;
2、案外人、申請執行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必須經過執行異議審查的前置程式;
3、案外人、申請執行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必須有明確的訴訟請求;
4、案外人、申請執行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必須有具體的事實和理由;
5、案外人、申請執行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 ...
執行異議之訴包括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和當事人執行異議之訴。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是指案外人就執行標的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請求法院不許對該標的實施執行之訴訟。當事人執行異議之訴是指申請執行人對法院中止對特定標的執行的裁定不服,認為案外人不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請求法院繼續對該執行標的進行執行的訴訟 ...
確認之訴屬於民事訴訟中的特別程式,不適用調解。
《民訴解釋》的相關規定: 第一百四十三條:適用特別程式、督促程式、公示催告程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關係確認案件以及其他根據案件性質不能進行調解的案件,不得調解。 ...
執行異議複議的規定是: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 ...
1、商標異議申請書;
2、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並附有關證據材料,異議理由書應有異議人的簽字或加蓋公章;
3、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的影印件(可從網上下載);
4、異議人的身份證明。
5、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
6、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異議申請的,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法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該期間適用法律關於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申請執行人超出上述期間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不應主動釋明及適用執行時效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三條規定,申請執行人超過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 ...
民間借貸申請執行時效為2年。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