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七條,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的材料有:
(1)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於國家有關部門儲存,並且必須是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2)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3)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七條,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的材料有:
(1)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於國家有關部門儲存,並且必須是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2)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3)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申請工傷鑑定的材料有: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1、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全部在網上填寫並打印出來)。
2、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戶籍原件、影印件和工作單位證明(或所在鄉鎮、街道證明)。
3、學歷證書原件和影印件。
4、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出具的《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影印件。
6、由申請人工作單位或者其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供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
7、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員,需提供《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及教育教學能力測評成績證明。
8、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還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影印件。
9、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