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註冊商標流程是:1、確定商標適用於什麼產品或服務;根據產品或服務;2、確定要註冊的商標類別;3、取商標名稱,對商標進行近似查詢;4、準備相關材料,向商標局提交商標註冊;5、到商標局進行復審;6、商標公告,商標複審通過後,即表示註冊成功。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申請註冊商標流程是:1、確定商標適用於什麼產品或服務;根據產品或服務;2、確定要註冊的商標類別;3、取商標名稱,對商標進行近似查詢;4、準備相關材料,向商標局提交商標註冊;5、到商標局進行復審;6、商標公告,商標複審通過後,即表示註冊成功。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申請註冊商標的流程是:
1、由商標註冊申請人提出申請,經商標局審查後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2、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註冊生效,受法律保護,商標註冊人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
3、商標從申請到核准註冊,大約需一年至一年半時間。商標註冊申請的核準或駁回沒有法定期限,商標局審定公告該商標,再下發商標註冊證,該商標至此獲得核准。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
國內的商標註冊申請人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有兩種途徑:
一是自行辦理,即由申請人直接辦理商標註冊申請;
二是委託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兩種途徑的主要區別:
1、發生聯絡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的,在辦理過程中申請人與商標局直接發生聯絡;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在辦理過程中申請人透過商標代理機構與商標局發生聯絡,而不直接與商標局發生聯絡。
2、提交的書件方面,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的,申請人除應提交的其他書件外,應提交經辦人本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除應提交的其他書件外,應提交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註冊事宜的授權委託書。
3、檔案遞交方式方面,申請人自行辦理的,由申請人或經辦人直接將申請檔案遞交到商標註冊大廳受理視窗;代理機構可以將申請檔案直接遞交、郵寄遞交或透過快遞企業遞交商標局,也可以透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商標註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