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訴離婚,彩禮是否退還需要看是否符合退還的法定情形。原則上,彩禮不予退還。
但是男方支付的彩禮,有沒有導致生活困難的情形,是需要考慮的因素。如果沒有導致生活困難的情形,彩禮不予退還。
【法律依據】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男方起訴離婚,彩禮是否退還需要看是否符合退還的法定情形。原則上,彩禮不予退還。
但是男方支付的彩禮,有沒有導致生活困難的情形,是需要考慮的因素。如果沒有導致生活困難的情形,彩禮不予退還。
【法律依據】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在第10條中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在第2)項、第3)項情形下,應當以當事人離婚為條件。最高人民法院的這一司法解釋,使得我國對婚約問題的處理有法可依。所以,是否返還,返還多少,還是要看具體的事實,只要符合司法解釋規定之一的,就可以判決被支付方返還彩禮。
不退。只要當事人登記結婚了,一般情況下不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但是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