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要求離婚不需要給女方賠償金。男方先提出離婚沒有法定過錯是不需要賠償的。離婚屬於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婚前財產各自歸各自,婚後夫妻共有財產原則均分。離婚無論是誰現提出,只要是婚前財產,都屬於單方所有,不存在誰賠償誰的問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男方要求離婚不需要給女方賠償金。男方先提出離婚沒有法定過錯是不需要賠償的。離婚屬於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婚前財產各自歸各自,婚後夫妻共有財產原則均分。離婚無論是誰現提出,只要是婚前財產,都屬於單方所有,不存在誰賠償誰的問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需要應訴,如果女方不應訴、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婚姻關係終結時,夫妻債務清償應遵循的原則是共同債務以共同財產清償,個人債務以個人財產償還。
如果該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則女方也是需要負擔的。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對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無論其名義上是否以一方為債務人,夫妻雙方負有共同償還的責任。
如果男方的債務是由於賭博、透支、請客吃飯、揮霍、買奢侈品等不良資金用途的,女方不需要承擔該債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