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異地繳費的,合計滿15年,在異地繳費滿10年,並且在到達退休年齡,依然在異地參保的可以在異地辦理退休,如果不滿10年,要轉移回到戶口所在地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在異地繳費的,合計滿15年,在異地繳費滿10年,並且在到達退休年齡,依然在異地參保的可以在異地辦理退休,如果不滿10年,要轉移回到戶口所在地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1、根據目前關於退休的條件要求,該種情況是不能辦理退休手續的:《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社會保險法實施條例》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交多少年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跟職工養老是有區別的,繳費水平、方式都不同,它是每年繳費一次,統一按照以60歲為領取養老保險金的開始時間的。而且要求我們在達到60歲這一統一標準之前,滿足累計繳費時間不低於15年的要求才能獲得養老保險金的發放。
這裡的繳費15年設計是最低的累計門檻,並不是連續繳費要求,而且在60週歲之前的逐年繳費水平的累計數值,當然在滿足最低要求的前提下,繳費時期越長的,肯定能獲得更高的養老金髮放的。
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水平是怎樣的
具體到我們繳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費用水平,不同的地區在設計上也是有差異的,現在的最低繳費標準一般為每年200元,最高的繳費標準是每年5000元,這之間還覆蓋了每年300元、400元、5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等的選擇。
現在各地區針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發放標準有提高,從原來的滿足15年以上的每月多發一元提高為每月多增加兩元的額度。當然具體還是視當地具體的養老方案約定來執行的。
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以後能領多少錢
未來能領多少養老保險金是我們作為參保人群來說最為關心的,具體的計量方式如下:
月發養老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個人賬戶養老保險金。
這裡的基本養老金是按照當地社保方案有固定基數的,再按照累計繳費的時間上浮,繳費時期越長的,基數越高;
而個人賬戶養老保險金,則為個人養老的累計賬戶總額/計發月數(60歲統一按照139進行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