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入伍所在地民政局按當地標準發放,如果原籍的優撫金比入伍所在地高的話就有原籍民政部門給。
按規定,在校大學生享受同期入伍的義務兵家屬優待金待遇,其家屬可憑就讀學校所在地有關部門發放的入伍通知書、優待證和入伍大學生入學前的戶籍證明到縣民政局領取優待金。
有入伍所在地民政局按當地標準發放,如果原籍的優撫金比入伍所在地高的話就有原籍民政部門給。
按規定,在校大學生享受同期入伍的義務兵家屬優待金待遇,其家屬可憑就讀學校所在地有關部門發放的入伍通知書、優待證和入伍大學生入學前的戶籍證明到縣民政局領取優待金。
軍人辦證需所在部隊政治部或幹部科稽核受理,受理過程中所需材料,請諮詢您所在部隊具體經辦單位。部隊受理後生成軍人身份證制證資料包。公安部門負責稽核和上傳資料包到省廳制證中心制證。軍人個人不需要向公安部門提供任何資料。現行戶籍政策規定,公民參軍服役後必須登出戶口,因此軍人不應保留地方上的戶口,同時軍人因工作調動到其他部隊繼續服役的也不需要到地方公安部門處理戶口問題,軍人身份證也不需要登出。需要辦理新的軍人身份證時,直接向現在所在部隊申請即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一條和《徵兵工作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被批准服現役的應徵公民,由縣、市徵兵辦公室辦理入伍手續,發給《應徵公民入伍通知書》,並通知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其家屬憑入伍通知書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應徵公民的戶口,並享受軍屬待遇。也就是說依規定,每個入伍的公民都應該登出戶口,其家屬享受軍屬待遇。而以實際操作的情況看,在部分地區戶口是否登出並不影響軍屬待遇的享受,也不影響你結婚、子女落戶及上學等問題,有時候不登出還有一些便利,可以多一些選擇。但隨著各項法規制度的健全,各項要求也會進一步嚴格,目前來看,不登出沒有多大影響!但以後要求必須要登出時,按規定登出即可!
這個問題,其實在《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二章移交和接收中就有了明確的規定:第十條 退役士兵安置地為退役士兵入伍時的戶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時是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現役後不復學的,其安置地為入學前的戶口所在地。第十一條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現役期間父母戶口所在地變更的,可以在父母現戶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軍隊有關現役士兵結婚規定且結婚滿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戶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況,由部隊師(旅)級單位出具證明,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批准易地安置的。
因戶口凍結和拆遷安置各地政策有所不同,會導致一定的差異,我所能查詢到的比較明確的地方規定為: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濟南市土地徵收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檔案號:濟政發【2011】42號。該意見:第五條規定:被安置人是現役士兵的,安置住房面積加算給其直系親屬,本人退伍返鄉後不再另行安置住房;無直系親屬的,暫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代管,本人退伍返鄉後,由代管人將安置房交付被安置人。第八條規定:在擬徵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前,已領取結婚登記證但戶口尚未遷入本村的人員,應及時辦理戶口遷入手續,憑戶口遷入手續,按照《辦法》有關規定給予補償安置;未領取結婚登記證而以結婚為由將戶口遷入被徵收土地範圍的,不予補償安置;在擬徵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後,離婚回原籍投靠父母的,准予辦理戶口遷入手續,但不予補償安置。參考此意見,擬徵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一般可認為戶口凍結之日,戶口凍結後,一般不影響因結婚、生育等原因的戶口遷入情況,但會影響到補償安置。也就是說,即使戶口凍結了,但不影響因結婚、生育等原因的戶口遷入情況,但不能享受補償安置待遇。其它省市的也都會有相應的政策法規,如有遇到相似問題的戰友,可以去當地政府官網查詢相關政策!
異地入伍,簡單的說就是想當兵但自身條件不允許,所以部分人就選擇找關係,異地佔用他人名額來部隊。初衷是好的,但過程卻是違規違法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義務兵服役期間,其家屬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優待,優待的標準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軍人撫卹優待條例》規定:優待金由義務兵入伍時的戶口所在地政府發給,非戶口所在地入伍的義務兵,不予優待。這是因為,應徵青年應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參軍,優待金是在各地下達徵兵任務時定下來的,並列入當地鄉財政預算。在統籌安排徵兵任務時,要考慮當地入伍的義務兵不屬當地的兵役指標,對其家屬,當地群眾也就沒有義務負擔優待金。但異地入伍的義務家屬,仍可享受軍人家屬的政治待遇。
做到德智體全面發展,大學四年能收穫很多知識和技能,培養良好的人際關係和交流能力就算一個成功的大學生。
成為一個成功的大學生需要每天都給自己定下小目標並按要求完成,同時還要樹立大目標,在一個大的週期內完成,平常的課程學習中要認真踏實,同時利用閒暇時間培養自己的各方面能力和特長,畢業後成為一個優秀的大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