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戶口可以在深圳參加高考。從2016年起,廣東全面放開異地高考,包括深圳市。 根據相關規定,外來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要在廣東參加高考,需要符合以下3個條件:
1、學生父母至少一方有合法穩定住所,並連續3年以上持有廣東省居住證;
2、學生父母至少一方有合法穩定職業,並在廣東連續3年參加社保;
3、學生有本地高中3年完整學籍,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在深圳報名參加高考。
異地戶口可以在深圳參加高考。從2016年起,廣東全面放開異地高考,包括深圳市。 根據相關規定,外來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要在廣東參加高考,需要符合以下3個條件:
1、學生父母至少一方有合法穩定住所,並連續3年以上持有廣東省居住證;
2、學生父母至少一方有合法穩定職業,並在廣東連續3年參加社保;
3、學生有本地高中3年完整學籍,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在深圳報名參加高考。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外來人員,可廣西參加高考:
1、外來人員在初中學校就讀三年,取得畢業證書,具有高中階段完整的學籍並在高中學校實際就讀,參加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其父母的其中一方在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並達到三年以上,可在參加高考;
2、外來人員具有高中階段完整的學籍,在流入地高中學校實際就讀,參加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截止年度高考報名前開考的全部科目考試,應屆高中畢業,在年度普通高考報名截止之前將戶籍遷入,其父母的其中一方在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三年以上,可參加高考;
3、外來人員屬於歷屆高中畢業生作為社會考生報考的,歷屆生須提供本人高中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戶籍遷入時間滿三年,並提供戶籍遷入以來在學習或工作,生活的證明,其父母的其中一方在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三年以上,可參加高考。
不可以,高考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報考,申請報考高校的考生,原則上按其戶籍所在省(區、市)高校招生委員會規定的時間、地點及方式報名。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高校招生考試,按各省(區、市)公佈的辦法執行。
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兩地同時參加高考報名。對於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報考條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協調流出地解決,原則上回流出地報考。
注意事項:
1、教育部規定“有大學學歷的在校生不可報考高考”。以上規定中,填補新規則“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隨遷考生不能在“流入”“流出”地同時考試隨遷考生在當地參加高考,流入”“流出”任選其一,不得在兩地同時高考。具體按當地省市高考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