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補領身份證的,一般在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拿到身份證;若交通不便地區,最長在九十日內拿到。
【法律依據】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
異地補領身份證的,一般在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拿到身份證;若交通不便地區,最長在九十日內拿到。
【法律依據】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
1、補辦身份證的方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普通辦理,一種是加急辦理。根據規定,身份證丟失補辦時間是收到申請的60天內,偏遠地區90天,具體時間各地情況不同,不過一般是在一個月左右,有加急業務的正常是7到15天。
2、補辦身份證加急最快需要10天左右的時間,一旦發現丟失被盜及時就近就地申報掛失並儘快補領新證,補辦身份證需要帶上你的戶口本前往公安局進行辦理。
異地補辦身份證時間:異地補辦身份證最遲需要60天,具體領取日期應該要以所在地派出所的通知為準。
異地補辦身份證需要的材料;
異地補辦身份證需要準備戶口簿,本人的學生證、畢業證、結婚證、駕駛證(其中之一)或貼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證件或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照相點免費採集數碼相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第二十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標準,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核定。對城市中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農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難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請領取和換領居民身份證時,免收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