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一)。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一)。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1、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目的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在駕照被扣十五日之內,攜帶交警開具的入學通知。
2、參加為期五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上課地點為駕照核發地,或者當地交管部門。上完課後會拿到一份培訓結業證書,車管所會在20個工作日內安排進行科目一的考試,如果科目一考試透過,那麼就可以從新拿回駕照。
1、駕駛證也不會因為扣12分後登出,如果在一個計分週期裡一次性扣12分或累積記滿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2、參加完學習後,車管所應當在2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也就是科目一考試,如果考試合格,計分予以清除,發還駕駛證;如果考試不合格的,那麼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3、如果駕駛員不參加學習和考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4、在停止使用期間,駕駛員不能駕駛機動車,否則按無證駕駛處理。駕駛證也不會因為扣12分後登出,等到駕駛證有效期滿後一年,如果駕駛員還是沒有來參加學習和考試,那麼駕駛證就會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