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即重大疾病,是指保險公司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來制定的疾病種類。而疾病終末期是指其他的疾病,不包含在合同約定的重疾病種中,即指所有的其他的不在合同約定的重疾病中到了終末期都可以理賠。
疾病終末期是指在現有醫療技術無法緩解且根據臨床醫學經驗判斷被保險人存活期低於6個月。
在無法治癒的情況下可以給予一份疾病終末期保險金,不過一般重疾保險金、身故保險金和疾病終末期只能選擇其一,輕症和中症可以照常賠償。
重疾即重大疾病,是指保險公司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來制定的疾病種類。而疾病終末期是指其他的疾病,不包含在合同約定的重疾病種中,即指所有的其他的不在合同約定的重疾病中到了終末期都可以理賠。
疾病終末期是指在現有醫療技術無法緩解且根據臨床醫學經驗判斷被保險人存活期低於6個月。
在無法治癒的情況下可以給予一份疾病終末期保險金,不過一般重疾保險金、身故保險金和疾病終末期只能選擇其一,輕症和中症可以照常賠償。
健康保險包含重大疾病保險,但又不完全包含。根據給付條件,健康險通常以醫療行為的發生為條件,重疾險以約定的疾病發生為條件。主要區別如下:
(1)所有的疾病住院醫療,包括重大疾病的住院醫療,都是在健康保險的保險範圍內。
(3)重大疾病保險通常不是補償型而是給付型,即只要被保險人被確診為合同規定的疾病,滿足合同條件就會給付保險金。但是一般的健康保險,只對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用給予補償。
(3)通常情況下,重大疾病的最終給付,要扣除前期支付的醫藥費補償。另外重大疾病的給付條件通常是死亡,或者非常嚴重的後果。
兩全險和重疾險是兩種不同的險種,其中兩全險是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具備一定的儲蓄性和給付性;而重疾險是以被保險人患上合同約定的疾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可分為消費型和返還型。
另外,兩全險是沒有保險等待期的,但是重疾險產品會設定等待期,短則10天,長則一年,等待期內保險公司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