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登記證丟失了應當去登記地車管所補辦,需帶身份證原件。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第124號令)第四十三條規定:汽車登記證書丟失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還應當交驗機動車。
第五十四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理申請各項機動車登記和業務,但申請補領汽車登記證書的除外。對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傷殘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申請補領汽車登記證書的,可以憑相關證明委託代理人代理申領。
車輛登記證丟失了應當去登記地車管所補辦,需帶身份證原件。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第124號令)第四十三條規定:汽車登記證書丟失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還應當交驗機動車。
第五十四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理申請各項機動車登記和業務,但申請補領汽車登記證書的除外。對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傷殘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申請補領汽車登記證書的,可以憑相關證明委託代理人代理申領。
農業銀行卡掛失需要交10元的服務費,掛失銀行卡可先進行電話口頭掛失,保證賬戶資金安全,隨後到銀行營業廳,填寫掛失申請書,掛失成功後取回回執,妥善儲存。七日後掛失正式生效,持身份證前往銀行辦理補卡業務:
①持身份證、掛失回執前往銀行;
②排隊取號;
③叫到號後將補辦銀行卡需要的資料交給櫃員;
④稍等片刻,輸入新卡密碼,在業務確認單上簽字;
⑤繳納5元到10元工本費,銀行不同收費不同;
⑥取回身份證,拿到新銀行卡。
身份證不用掛失,可以直接補辦,丟失補辦身份證需由本人持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補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