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
1、申請費:900元,印刷費:50元。
2、專利登記、印刷、印花費:合計205元。
3、實質審查費:2500元。
4、年費:1-3年每年900元,4-6年每年1200元,7-9年每年2000元,10-12年每年4000元,13-15年每年6000元,16-20年,每年8000元。
發明專利:
1、申請費:900元,印刷費:50元。
2、專利登記、印刷、印花費:合計205元。
3、實質審查費:2500元。
4、年費:1-3年每年900元,4-6年每年1200元,7-9年每年2000元,10-12年每年4000元,13-15年每年6000元,16-20年,每年8000元。
發明專利申請費用交給智慧財產權局,發明專利申請費的繳納期限是自申請日起算兩個月內。
與申請費同時繳納的費用還包括髮明專利申請公佈印刷費、申請附加費,要求優先權的,應同時繳納優先權要求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或繳足的,專利申請將視為撤回。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
第十三條
發明專利申請公佈後,申請人可以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者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
第十四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發明專利,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的,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經國務院批准,可以決定在批准的範圍內推廣應用,允許指定的單位實施,由實施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向專利權人支付使用費。
初步審查的範圍主要涉及以下幾方面:
1、明顯實質性缺陷的審查。
2、對申請主體及代理事項的審查。
3、審查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檔案和其他與專利申請有關的檔案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形式要求。
4、對某些特殊專利申請的審查。對屬於分案申請或者涉及需要保藏的生物材料的申請進行的專門審查等。
5、其他問題的審查。例如,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受理的涉及國防方面的國家秘密需要保密的發明專利申請,應當移交有關主管機構進行審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