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了交通事故的辯護方式如下:
1、首先你可以對於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提出異議,可以要求降低你所承擔的責任。
2、可以要求在保險公司承保的範圍內先賠償受害者的損失,不足之處再有你來賠償。
3、如果事先有給付的4200元,在你應賠償中予以扣除。
4、對於受害者要求的賠償專案不合理部分提出異議,包括不合理醫療費的部分。
5、對於自己的損失並且應當由受害者賠償也可以提出,作為調解協商的籌碼。
【法律依據】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八十四條規定,“鑑定費用由公安機關承擔,但當事人自行鑑定的除外”。
被盜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由盜竊人來處理事故,承擔賠償責任。承保交強險的公司可墊付搶救費用並向責任人追償。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52條規定,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
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發生交通事故的,不一定構成犯罪。構成交通肇事罪符合以下條件:
1、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
2、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3、嚴重後果和違章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4、該違法行為發生在公共道路上或視為公共道路上。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一定必須作為被告,但為了能夠及時實現損失賠償到位,必須將交強險和商業險保險公司一併告上,保證最終的賠償能到位。被告有哪些人,由原告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和是否有交強險和商業險無關。
【法律依據】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1條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定 ...
發生了交通事故離開了一般以肇事逃逸處罰。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 ...
首先發生交通事故可以私了,但需具備三個條件:
①未造成人身傷亡,未損害公共設施與建築物;
②雙方車輛損失在2000元以內;
③基本事實清楚,證照、保險齊全,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 ...
1、首先把行車記錄儀的TF儲存卡取出,裝進讀卡器,然後連上電腦,就可以讀取裡面的內容。
2、把行車記錄儀用USB線連線電腦,電腦會把行車記錄儀識別為大容量儲存裝置。
3、可以在行車記錄儀上回放,方法一般是先暫停錄影,然後按“MODE”鍵,往下就可以找到已錄好的影片,點選“OK”即可播放。 ...
在該種情況下要區分肇事司機承擔的責任。肇事司機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肇事司機方在該種情況下要積極承當賠償責任,取得當事人的諒解。
如果肇事司機負同等責任以下的的責任,則主要承擔民事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該種情況下賠償費用涉及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外, ...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後,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
(一)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二)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三)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 ...
1、發生交通事故或交通糾紛,可以撥打122或110報警電話。
2、撥打122或110時,必須準確報出事故發生的地點及人員、車輛傷損情況。
3、雙方認為可以自行解決的事故,應把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協商處理;其他事故,需變動現場的,必須標明事故現場位置,把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交通警察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