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糾紛處理方式主要分兩大類,即正常途徑和特殊途徑。特殊途徑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判決。
(一)正常途徑是債務人依據約定履行債務時所採用的方法。如企業到期足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還銀行貸款、支付供貨廠商的應付貨款;用合質合量的產品或勞務償付預收貨款等。
(二)特殊途徑是由於債務企業暫時的償債能力或約定條件的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債務時所採用的方法。依具體情況的不同,採用協商、調解、仲裁、判決的方式。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欠款糾紛處理方式主要分兩大類,即正常途徑和特殊途徑。特殊途徑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判決。
(一)正常途徑是債務人依據約定履行債務時所採用的方法。如企業到期足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還銀行貸款、支付供貨廠商的應付貨款;用合質合量的產品或勞務償付預收貨款等。
(二)特殊途徑是由於債務企業暫時的償債能力或約定條件的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債務時所採用的方法。依具體情況的不同,採用協商、調解、仲裁、判決的方式。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發生欠債糾紛的處理方式如下:
首先要有欠條、借條之類的書面性證據。然後是對方的身份證影印件或者戶口本影印件。你的身份證影印件,就是借據上的出借人,也就是法律上的債權人,然後寫一份起訴狀,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就可以了。有約定利息主張約定利息;沒約定利息,主張自起訴之日起的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法律依據】
我國《民法總則》第188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1、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
2、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
3、下列兩種情況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
(1)按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
(2)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物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便可扣押抵押物,並可以抵押物的價值優先實現自己的債權。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