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選報稅處理模組中的“發票資料統計/發票領用存月報表”,系統自動進行上層發票庫同金稅卡的比對,如果二者一致,則系統便生成發票領用存資料並顯示於‘發票領用存月報表’視窗中。在該視窗便可以查詢和列印報表資料。
發票領用存資料查詢和列印完畢,點選‘發票領用存月報表’視窗工具條上的“退出”按鈕便結束該操作。如果上層發票庫與金稅卡發票明細不一致,則系統自動進行修復。
點選報稅處理模組中的“發票資料統計/發票領用存月報表”,系統自動進行上層發票庫同金稅卡的比對,如果二者一致,則系統便生成發票領用存資料並顯示於‘發票領用存月報表’視窗中。在該視窗便可以查詢和列印報表資料。
發票領用存資料查詢和列印完畢,點選‘發票領用存月報表’視窗工具條上的“退出”按鈕便結束該操作。如果上層發票庫與金稅卡發票明細不一致,則系統自動進行修復。
依據我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發票領購簿丟了當事人可以到稅務部門補辦一個,補辦發票領購簿是不需要費用的。
發票領購手續根據納稅人的不同情況,通常包括以下幾種:
1、對於申請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先提出購票申請,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稅務登記證件或者其他有關證明,以及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的印模,經主管稅務機關稽核後,發給發票領購簿。然後,憑發票領購簿核准的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購票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
2、對於臨時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外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除了具備領購發票的一般條件外,還必須憑所在地稅務機關的證明,才能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經營地發票;
3、對於申請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除應提供①條規定的證明外,還應向稅務機關提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條形章及《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申請表》,才能辦理專用發票領購手續;
發票領購簿列印方法:
1、安裝發票領購簿客戶端,更改配置名;
2、進入國稅網官網工作平臺,點選左邊選單資料應用下的發票領購簿彙總列印;
3、進入模組後匯入企業報盤檔案,勾選列印行數,選擇打印發票領購簿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