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驗舊不一定要當月驗舊,但最好是在當月完成,也可以把領購的發票全部用完了以後再去驗舊。但是最遲不能超出三個月。
驗舊購新是指用票人必須在交驗原領購且已使用過的發票存根,經主管稅務機關稽核無誤後,才能領購新發票。另外,交舊購新是指用票人在購買發票時,應將手中原領購且已使用完的發票存根上交主管稅務機關,方可領購發票。納稅人使用發票嚴格按照“驗舊購新”制度辦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使用完後,按要求如實填寫《納稅人發票交舊、驗舊申請表到“發票驗舊”視窗驗舊購新。
發票驗舊不一定要當月驗舊,但最好是在當月完成,也可以把領購的發票全部用完了以後再去驗舊。但是最遲不能超出三個月。
驗舊購新是指用票人必須在交驗原領購且已使用過的發票存根,經主管稅務機關稽核無誤後,才能領購新發票。另外,交舊購新是指用票人在購買發票時,應將手中原領購且已使用完的發票存根上交主管稅務機關,方可領購發票。納稅人使用發票嚴格按照“驗舊購新”制度辦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使用完後,按要求如實填寫《納稅人發票交舊、驗舊申請表到“發票驗舊”視窗驗舊購新。
發票的開票日期如果早於發票驗舊日期,則是可以進行報銷的,反之則是不能進行報銷,發票驗舊日期則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已開具發票進行查驗的時間。這個是有規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一條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發票實行的驗舊購新或者說交舊購新,也就是說當你申請領購發票時,必須要把上期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上交稅務機關後方能繼續領購發票。還未進行驗舊就是說發票開出方還未進行稅務申報,而沒把開具的發票資訊傳到稅務局網站。如果不驗舊資訊不能及時傳到稅局,同時開票方也無法申購新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