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發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過程。新股票一經發行,經中間人或逕自進入應募人之手,應募人認購,持有股票,即成為股東。這一過程一般沒有固定集中的場所,或由公司自己發行,較普通的是由投資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和經紀人等承銷經營。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2、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3、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二者在發行步驟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建立新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須辦理一系列手續。即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佈,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准予註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准予向社會上發行。
股票溢價發行是股票按照超過其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溢價發行的好處在於,公司所能得到的資金數量將大大高於股票面值,這不僅有利於展示公司的優勢、增強公司的資金實力、提高資本利潤率,而且有利於股票交易價格的上升。但是,溢價發行的風險比面值發行大,若發行價格過高,投資者不願接受,公司將面臨募股不成功甚至發行失敗的危險,因此,溢價發行應審時度勢,溢價適當。
股票溢價發行將無須再經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批准,股票發行價格應主要透過市場機制形成。為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昨日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的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和證券法修正案草案,分別刪去了關於股票溢價發行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批准的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安建就這兩個修正案草案作說明時說,公司法和證券法都規定,股票採用溢價發行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經與有關部門研究認為,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股票的發行價格應主要透過市場機制形成。由證券監管機構審批股票發行價格,不能反映股票市場價格的真實走向,還會不適當地加大證券監管機構對股票價格趨勢承擔的責任。
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物件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社會上的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度地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適合於公眾的心理現狀。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物件應當符合下列規定:特定物件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發行物件不超過三十五名,發行物件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可以使公司得到了現金,可以擴大經營,增加流動資金,增加了公司的活力;另一方面有人(往往是大股東或者有實力的財團)願意買公司的股票,說明他們看好公司的未來,可增加全體股東(包括持有公司股票的小散戶)的信心,對二級市場的股票也有利好刺激。 ...
發行股票的手續費應當從股票溢價中扣除,溢價不足抵扣的部分,衝減資本公積。手續費和佣金不計入成本。與企業合併直接相關的費用包括:為進行合併而發生的會計,審計費用,法律服務費用,諮詢費用。應計入合併成本。如參與合併各方可能在企業合併合同或協議中規定,如果被購買方連續兩年淨利潤超過一定水平,購買方需支付額外的對 ...
1、定向增發的目的是為了進行重組和併購,公開增發的目的是從公眾投資者手中籌集資金。
2、定向增發的物件是特定的,公開增發是廣大社會公眾。
3、定向增發包括現金、非現金資產(包括權益)、債權等資產認購,而公開增發必須以現金認購。 ...
發行股票引起股本增加的原因是當發行的股票出售後,企業收到了款項會直接導致資產的增加以及股本的增加。股本在企業執行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不僅是與後續投資者的投資有關還連繫著後期的利潤分配。企業發行股票增加股本的理由有很多,例如相關機構下的股票到了解禁時期、轉增擴股、大小非解禁以及配股。
除權是什麼除權指的 ...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3、集資金使用符合規定。
4、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物件不得超過10名。發行物件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 ...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屬於直接融資。直接融資指的是,沒有金融中介機構介入的資金融通方式。
在這種融資方式下,在一定時期內,資金盈餘單位透過直接與資金需求單位協議,或在金融市場上購買資金需求單位所發行的有價證券,將貨幣資金提供給需求單位使用。
商業信用、企業發行股票和債券,以及企業之間、個人之間的直接借貸 ...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佣金等發行費用,股票溢價發行的,從發行股票的溢價中抵扣,股票發行沒有溢價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支付發行費用的部分,應將不足支付的發行費用衝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發行股票手續費衝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分錄如下:
借: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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