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餘公積是指企業從稅後利潤中提取形成的、存留於企業內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積累。企業提取的盈餘公積可用於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轉增資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企業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批准。在實際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要按股東原有持股比例結轉。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轉增後留存的盈餘公積的數額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25%。
盈餘公積是指企業從稅後利潤中提取形成的、存留於企業內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積累。企業提取的盈餘公積可用於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轉增資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企業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批准。在實際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要按股東原有持股比例結轉。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轉增後留存的盈餘公積的數額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25%。
―、盈餘公積轉增資本的做賬技巧一般企業經批准用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應當按照實際轉增的盈餘公積金 額,借記盈餘公積賬戶,貸記實收資本賬戶。
二、公司溢價發行股票的做賬技巧股份有限公司溢價發行股票的,在收到現金等資產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賬戶,按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總額的乘積計算的 金額,貸記實收資本賬產,按溢價部分,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賬 戶。
如果股份有限公司是境外上市企業或者是在境內發行外資股的股份有限公 司,在收到股款時,按收到股款當日的匯率摺合的人民幣金額,借記庫存現 金、銀行存款等賬戶;按確定的人民幣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總額的乘積計 算的金額,貸記股本賬戶,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賬 戶。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時支付的手續費或佣金、股票印刷成本等,應首先減 去發行股票凍結期間所產生的利息收人,溢價發行的,從股票發行的溢價收人中 抵銷;無溢價的,或溢價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分期攤銷。
需要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五條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稅務機關應當於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併發給稅務登記證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辦理登記註冊、核發營業執照的情況,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
第二十五條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
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採取郵寄、資料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