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是以秘密的手段非法的竊取他人的非法佔有的犯罪。
對於盜竊行為並非所有的處罰,它是以數額標準來確定的。 2018年最新盜竊罪立案標準,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盜竊罪是以秘密的手段非法的竊取他人的非法佔有的犯罪。
對於盜竊行為並非所有的處罰,它是以數額標準來確定的。 2018年最新盜竊罪立案標準,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⑴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⑵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⑶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公安部關於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對立案標準的規定,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入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凶器盜竊的,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立為刑事案件;明顯是慣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到規定的數額標準但情節或者後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其餘作為治安案件查處,經過工作發現構成刑事案件的,應及時立為刑事案件。
【法律依據】
《刑法》第264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