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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公共設施的刑罰

破壞公共設施的刑罰

  破壞公共設施的刑罰:

  1、《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破壞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第一百一十八條: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裝置,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裝置、燃氣裝置、易燃易爆裝置,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惡意破壞公共設施是什麼

  惡意破壞公共設施可能會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壞交通設施罪構成條件是什麼

  破壞交通設施罪構成條件是:

  1、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具有破壞的故意;

  2、破壞行為必須是針對涉及交通安全的設施的;

  3、破壞行為必須是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共設施有哪些及作用

  公共設施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社會組織提供的、屬於社會公眾使用或享用的公共建築或裝置,按照具體的專案特點可分為教育、醫療衛生、文化娛樂、交通、體育、社會福利與保障、行政管理與社群服務、郵政電信和商業金融服務等。   公共設施是由公共政府提供屬於社會的公眾享用或使用的公共物品或勞務。按經濟學的說法,公共設施是公共 ...

破壞公共財物行政處罰是什麼

  對故意損毀財物數額不超過200元,一般採取調解,調解不成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的規定,給予治安行政處罰。   破壞公共財物行政處罰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

破壞通訊設施罪立案標準

  破壞通訊設施罪立案標準: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條中有具體體現,破壞交通設施罪,是指故意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是一種以交通裝置為特定破壞物件的危害公共安全 ...

公共設施有哪些

  1、綠化及小品(如亭臺樓閣、水池噴泉、公共座椅)等等。   2、公共照明裝置。   3、公共消防裝置、消防樓梯、通道。   4、公共配電設施(高低壓配電室、配電箱、配電櫃、電力管井、電閘箱、表具、線槽等等)。   5、公共弱電設施(有線電視裝置、電信裝置、網路光纖裝置、弱電管井、派接室、派接箱等等)。   ...

公共設施都包括哪些

  1、公共照片裝置。   2、綠化、垃圾桶、水池噴泉、公共座椅等。   3、公共消防裝置、消防通道、樓梯等。   4、公共配電設施。   5、公共弱電設施。   6、公共健身設施、兒童娛樂設施。   7、公共安全裝置,如圍牆、攝像頭、欄杆等。   8、公共場地和公共道路。   9、公共排水設施,如下水道、管 ...

道路上的公共設施有哪些

  有道路交通設施、給水,排水設施、電力設施、通訊設施、廣電設施、燃氣設施、消防設施、環衛設施。   公共設施指由政府或其它社會組織提供的、給社會公眾使用或享用的公共建築或裝置,按照具體的專案特點可分為教育、醫療衛生、文化娛樂、交通、體育、社會福利與保障、行政管理與社群服務、郵政電信和商業金融服務等,從社會學 ...

如何維護公共秩序保護公共設施

  維護公共秩序的做法:   1、公共制度的約束;   2、自身修養的搞高;   3、要靠新聞媒介多加引導,多做宣傳。   保護公共設施的做法:   1、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公共措施的時候,要愛護它;   2、不要刻意去破壞,看到有人破壞,要提醒或者阻止;   3、可以進行公益活動,修復或者維護公共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