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的區別如下:
(1)發生清算的原因不同;
(2)決定清算組成員的機關不同;
(3)適用清算的程式不同。正常清算適用一般的清算程式,破產清算適用破產清算程式;
(4)適用的法律不同。正常清算適用公司法,破產清算適用破產法。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條,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二者的區別如下:
(1)發生清算的原因不同;
(2)決定清算組成員的機關不同;
(3)適用清算的程式不同。正常清算適用一般的清算程式,破產清算適用破產清算程式;
(4)適用的法律不同。正常清算適用公司法,破產清算適用破產法。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條,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合作社與公司的區別如下:1、兩者的主體不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農民為主體,農民佔到全體成員80%以上;而公司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2、從事行業不同: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農業或農業服務;公司從事的行業只要經過批准不論哪一行。3、出資要求不同:合作社未設門檻,可以出資也可以不出資,由章程自行決定;公司出資人的出資額由最低法律限制和要求。4、組織目標不同:農民專業合作社不以營利為目的,謀求全體成員共同利益,是一種互助新經濟組織;公司以營利為目的,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5、決策方式不同: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一人一票制,實行民主管理;公司實行資本決策,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6、分配方式不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惠顧分配為主;而公司以資本比例分配。7、退出方式不同:農民專業合作社退社自由,無條件退還出資額和屬於個人的積累;公司則不能退出出資額,但可以轉讓。
1、個體戶不能開設分店;而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子公司、集團公司。
2、個體工商戶不能轉讓,但是公司卻可以。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規定》第10條,個體工商戶需要在辦理登出登記完成以後方可變更經營者;而公司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股權變更、轉讓等事項。
3、個體戶不能增加投資人和合夥人,但是公司卻可以。
4、個體戶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而公司在這方面更具選擇性。公司有: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合夥、股份公司、個人獨資公司等等,可以根據自己的選擇來選擇風險。
5、在註冊方面,個體戶的註冊流程要更加便捷。公司要按照 工商核名-領取營業執照-刻章-銀行開戶-國地稅報到-買稅控機、領取稅控盤這一流程註冊,而個體戶則要方便的多。
以上就是關於個體戶與公司的區別有哪些的介紹了,透過以上的相信大家都有所瞭解了,希望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