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勞動關係需要什麼材料
確定勞動關係需要什麼材料
確定勞動關係需要的材料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申請確定勞動關係要多久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確認勞動關係,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過批准可以延長十五日。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3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沒簽合同時如何確定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關係的材料有哪些
解除勞動關係的材料:
1、勞動者需要按《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接單》依次交接;
2、工資中涉及保險,人力資源部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進行保險減員手續。3、人力資源部統計其本月考勤,報上級領導批示,到工資結算日發放勞動者的工資。
4、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並給勞 ...
怎樣申請確定勞動關係
申請確認勞動關係,屬於勞動爭議,一般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如果當事人對於仲裁結果不認可,可以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對一審裁判不服還可以提起二審。因此,確認勞動關係的案件同樣實行二審終審制。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
勞動關係解除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需要以下資料:
1、《失業人員登記表》
2、職工檔案
3、《勞動合同書》
4、《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
5、《招用人員登記表》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老年人勞動關係是怎樣確定的
60週歲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認勞動關係,將會根據勞動者是否已經開始享有養老保險金,如果已經享有養老保險金雙方的勞動關係將被破滅。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 ...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需要下列三份材料:
一、勞動仲裁申請書。勞動仲裁申請書內容主要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資訊、申請仲裁的事實和理由、證據資訊。
二、所在的用人單位資訊,可以到當地的工商局或者個體工商網站查詢並列印。
三、證明與用人單位關係的證據。包括工資條、工牌、工資卡、出入證、餐卡、人證等等。 ...
勞動仲裁中勞動關係證據需要幾個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以上證據都可以作為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 ...
去勞動總裁需要帶哪些材料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