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載“掌上12333”APP。
2、點選電子社保卡圖示,按流程簽發“電子社保卡”。
3、進入“全國電子社保卡平臺”,選擇“失業保險待遇申領”功能。
4、選擇申領失業補助金(請勿錯選成失業保險金)。
5、認真閱讀“失業補助金申領須知”。
6、進入“失業補助金”申領介面後,確認個人基本資訊,選擇參保地,提交申請。
7、成功提交申請後,可透過“檢視申請記錄”,隨時關注“稽核結果”。
1、下載“掌上12333”APP。
2、點選電子社保卡圖示,按流程簽發“電子社保卡”。
3、進入“全國電子社保卡平臺”,選擇“失業保險待遇申領”功能。
4、選擇申領失業補助金(請勿錯選成失業保險金)。
5、認真閱讀“失業補助金申領須知”。
6、進入“失業補助金”申領介面後,確認個人基本資訊,選擇參保地,提交申請。
7、成功提交申請後,可透過“檢視申請記錄”,隨時關注“稽核結果”。
1、登入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
2、點選頁面上方的“失業待遇申領”,進入失業待遇申領頁面;
3、點選右側的“申領開通地區查詢”,查詢參保地是否開通網上申領業務;
4、若參保地支援網上申領,點選右側的“失業補助金網上申領”,按提示辦理網上申領;
5、失業補助金的網上申領結果,可透過“失業補助金稽核結果查詢”功能查詢。
1、先核實情況,再找相關人員反映,領取失業金需要,失業保險繳納一年以上,單位解僱並且辦理失業備案,本人離職60天內去社保局辦理完失業登記單位不辦理失業備案,本人是無法辦理失業登記領失業金的如果是主動辭職、失業保險繳納不到一年、離職60天內你辦理完失業登記的,都無法領取失業金。
2、參保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書面告知職工有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為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並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之日起7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繳費記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失業人員應當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之日起60日內,持原單位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和身份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失業登記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稽核,並將結果告知本人;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應當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由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待遇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