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戲》一文並沒有講述八件事情,而是七件事,這七件事分別是:隨母歸省、小住平橋村、釣蝦放牛、戲前波折、月夜行船、趙莊看戲、歸航偷豆、六一送豆。
《社戲》發表於同年12月《小說月刊》第13卷12號,後收入小說集《吶喊》。這篇小說以作者少年時代的生活經歷為依據,用第一人稱寫“我”20年來三次看戲的經歷:兩次是辛亥革命後在北京看京戲,一次是少年時代在浙江紹興鄉村看社戲。
《社戲》一文並沒有講述八件事情,而是七件事,這七件事分別是:隨母歸省、小住平橋村、釣蝦放牛、戲前波折、月夜行船、趙莊看戲、歸航偷豆、六一送豆。
《社戲》發表於同年12月《小說月刊》第13卷12號,後收入小說集《吶喊》。這篇小說以作者少年時代的生活經歷為依據,用第一人稱寫“我”20年來三次看戲的經歷:兩次是辛亥革命後在北京看京戲,一次是少年時代在浙江紹興鄉村看社戲。
1、在阿長與山海經中共寫了7件事情,分別如下。
2、阿長的名字來歷:先前我家有個女工叫阿長,後來她離開,長媽媽補缺,仍被大家叫做阿長。
3、喜歡切切察察以及限制我的行動:我一有什麼事就打小報告給母親。
4、睡覺擺“大”字:夏天睡覺時她伸開兩腳兩手,擠得我沒有餘地翻身。
5、懂得許多規矩和麻煩的禮節:阿長告訴我正月初一的規矩和其他很多道理。
6、講“長毛”的故事:她之所謂“長毛”,不但指洪秀全軍,連後來一切土匪強盜都在內。先前長毛進城,砍了門房的頭丟給煮飯老媽子,讓她嚇破了膽。長毛還會帶走姑娘和小孩。
7、謀害我的隱鼠:知道了謀死我那隱鼠的是她的時候,我就叫她阿長。
8、給我買《山海經》:我從一個遠房的叔祖的書房內看到過《山海經》就一直念念不忘,阿長知道後,在告假回家歸來後將《山海經》送給了我。
1、在阿長與山海經中共寫了7件事情,分別如下。
2、阿長的名字來歷:先前我家有個女工叫阿長,後來她離開,長媽媽補缺,仍被大家叫做阿長。
3、喜歡切切察察以及限制我的行動:我一有什麼事就打小報告給母親。
4、睡覺擺“大”字:夏天睡覺時她伸開兩腳兩手,擠得我沒有餘地翻身。
5、懂得許多規矩和麻煩的禮節:阿長告訴我正月初一的規矩和其他很多道理。
6、講“長毛”的故事:她之所謂“長毛”,不但指洪秀全軍,連後來一切土匪強盜都在內。先前長毛進城,砍了門房的頭丟給煮飯老媽子,讓她嚇破了膽。長毛還會帶走姑娘和小孩。
7、謀害我的隱鼠:知道了謀死我那隱鼠的是她的時候,我就叫她阿長。
8、給我買《山海經》:我從一個遠房的叔祖的書房內看到過《山海經》就一直念念不忘,阿長知道後,在告假回家歸來後將《山海經》送給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