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會保障基金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實施社會保障制度而建立起來、專款專用的資金;
2、社會保障基金一般按不同的專案分別建立,如社會保險基金、社會救濟基金、社會福利基金等,其中社會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障基金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3、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資金來源包括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股減持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和投資收益,作為國家戰略儲備,全國社會保障基金需要透過投資運營實現其保值增值。
1、社會保障基金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實施社會保障制度而建立起來、專款專用的資金;
2、社會保障基金一般按不同的專案分別建立,如社會保險基金、社會救濟基金、社會福利基金等,其中社會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障基金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3、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資金來源包括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股減持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和投資收益,作為國家戰略儲備,全國社會保障基金需要透過投資運營實現其保值增值。
國家規定社保基金可以進入股市,但不是全部,有比例的限制。
財政部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擬訂社保基金管理運作的有關政策,對社保基金的投資運作和託管情況進行監督。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各自的職權對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直接運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資範圍僅限於銀行存款、在一級市場購買國債,其他投資需委託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和運作並委託社保基金託管人託管。
社保基金的投資範圍包括銀行存款、國債、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其中銀行存款和國債的投資比例不低於50%,企業債、金融債不高於10%,證券投資基金、股票投資的比例不高於40%。
單個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資產投資於一家企業所發行的證券或單隻證券投資基金,不得超過該企業所發行證券或該基金份額的5%。按成本計算,不得超過其管理的社保基金資產總值的10%。委託單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進行管理的資產,不得超過年度社保基金委託資產總值的20%。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於2000年8月設立,是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國務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專門用於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運營。社會保障基金的籌資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種:
1、透過向公民徵收稅款集資,具有強制性、統一性;
2、透過社會保險集資,這種方式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3、來源於公眾的自願參與,如發行福利彩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