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撫養費將繼續徵收,標準有以下規定: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徵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增設與計劃生育有關的收費專案,提高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
徵收社會撫養費標準是:根據《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徵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增設與計劃生育有關的收費專案,提高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
法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是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江蘇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是:
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不符合法定規定生育子女的,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標準是:
(一)不符合本條例規定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基本標準的四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二)不符合本條例規定多生育二個以上子女的,按照基本標準的五倍至八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
社會撫養費如何徵收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照統計部門公佈的當地縣(市、區)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下列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1、多生一胎的,按照二至四倍徵收。2、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徵收標準加倍徵收。3、符合再生育條件但不到間隔生育時間 ...
徵收物件: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具體徵收物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繳方式: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繳納方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徵收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社 ...
根據《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三條,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徵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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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 ...
社會撫養費徵收證據的規定有:
1、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徵收決定;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徵收決定。
2、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現居住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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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頒佈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規定如下:
提前生育,按當事人雙方上年收入總額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徵收。多生育一個子女,按當事人雙方上年收入總額二至三倍徵收、多生育第二個子女,按當事人雙方上年收入總額四至六倍徵收。多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從重徵收、婚外生育一個子女,按當事人雙方上年收入總額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