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行3+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的考試科目設定方案。
文史類、文科藝術類與文科體育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工類、理科藝術類與理科體育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外語考試科目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種。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每科150分,綜合總分300分。所以福建省的高考總分為三門主課與文科或理科綜合的加和,共750分。
福建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行3+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的考試科目設定方案。
文史類、文科藝術類與文科體育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工類、理科藝術類與理科體育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外語考試科目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種。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每科150分,綜合總分300分。所以福建省的高考總分為三門主課與文科或理科綜合的加和,共750分。
1、北京高考滿分750分,各考試科目分值如下,文科考試語文150、文科數學150、外語150、文綜150;理科考試科目語文150、理科數學150、外語150、理綜150分。
2、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簡稱“高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
3、普通高等學校根據考生成績,按已確定的招生計劃,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高考由教育部統一排程,教育部考試中心或實行自主命題的省級教育考試院命制試題。考試日期為每年6月7日、8日,各省市考試科目名稱與全國統考科目名稱相同的必須與全國統考時間安排一致。
1、江蘇高考總分是480分,語文與數學各160分,外語科目滿分120分,文科考生需要加試40分的語文附加題,理科考生需要加試40分的數學附加題。
2、江蘇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一共有七科,分別是政史地、物化生、技術,考生除去兩門選測科目外,其餘五門科目為必測科目,各科滿分均為100分,在計算成績時也是分A、B、C、D四等的,技術則分為合格與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