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都是機考,科二完全機考,科三是由攝像頭中人看著駕駛員,然後電腦指令,安全員只起保護安全作用和變更車道,直線行使的操作電腦。
科目二,又稱小路考,是機動車駕駛證考核的一部分,是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的簡稱,考試專案包括倒車入庫、側方停車、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直角轉彎、曲線行駛五項必考。
科目三,又稱大路考,是機動車駕駛證考核的一部分,是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中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的簡稱。
現在都是機考,科二完全機考,科三是由攝像頭中人看著駕駛員,然後電腦指令,安全員只起保護安全作用和變更車道,直線行使的操作電腦。
科目二,又稱小路考,是機動車駕駛證考核的一部分,是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的簡稱,考試專案包括倒車入庫、側方停車、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直角轉彎、曲線行駛五項必考。
科目三,又稱大路考,是機動車駕駛證考核的一部分,是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中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的簡稱。
可以預約5次,每次考試不合格可以補考一次,並且要在三年有效期內完成所有考試。
科目二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在十日後重新預約考試。在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的次數不得超過五次。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三十二條 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科目一考試合格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一日核心發駕駛技能
1、駕駛證考試科目內容及合格標準全國統一,考試順序按照科目一、二、三、四依次進行,前一科目考試合格後,方準參加後一科目的考試。目前只有少部分地區科二、科三可以同時考,但大部分地區還是需要透過一科,才能預約下一科的考試,詳情可以諮詢你報考的駕校。
2、根據公安部修訂釋出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139號令)第三十六條規定: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預約的考場和時間安排考試。申請人科目一考試合格後,可以預約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有條件的地方,申請人可以同時預約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成功後可以連續進行考試。
3、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均合格後,申請人可以當日參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申請人預約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車輛管理所在六十日內不能安排考試的,可以選擇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其他考場預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