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次。
科目二科目三預約次數均不得超過五次,科目二科目三考試各有5次考試預約的機會,科二和科三任何一個科目預約次數超過5次後,將無法再次預約考試,且已經透過的所有考試科目成績作廢,需要重新報名從頭開始。
科目二和科目三連考的利弊
“利”在於時間成本的節省,科目二科目三連考通過後,有些地區接著直接就科目四,然後當天拿證,這很大程度上節省了學車的時間成本。“弊”在於時間比較緊,來回趕場心理壓力大,且科目二和科目三的節奏不同,可能會影響考試發揮,但這些都不是多大的問題。
5次。
科目二科目三預約次數均不得超過五次,科目二科目三考試各有5次考試預約的機會,科二和科三任何一個科目預約次數超過5次後,將無法再次預約考試,且已經透過的所有考試科目成績作廢,需要重新報名從頭開始。
科目二和科目三連考的利弊
“利”在於時間成本的節省,科目二科目三連考通過後,有些地區接著直接就科目四,然後當天拿證,這很大程度上節省了學車的時間成本。“弊”在於時間比較緊,來回趕場心理壓力大,且科目二和科目三的節奏不同,可能會影響考試發揮,但這些都不是多大的問題。
科目二、三均為5次機會,如在五次機會內不能透過考試之後,重新報名駕校參加科目一考試。
考駕駛證合格標準:
1、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一)——筆試,100分為滿分,90分以上為合格(包括90分)。
2、場地駕駛(科目二)——場內,實車。只分合格和不合格。倒車入庫、側方位停車、S彎、直角拐彎、坡道定點起步與停車,這五項必考且依次進行。100分為滿分,80分以上為合格(包括80分)大型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90分以上為合格(包括90分)。
3、道路駕駛(科目三)——公路或模擬場地,實車。100分為滿分,90分以上為合格(包括90分)
4、安全文明駕駛相關知識(科目四)——筆試,100分為滿分,90分以上為合格(含90分)。
1、科目二,又稱小路考,是機動車駕駛證考核的一部分,是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的簡稱,考試專案包括倒車入庫、側方停車、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直角轉彎、曲線行駛五項必考。
2、科目三,又稱大路考,是機動車駕駛證考核的一部分,是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中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的簡稱。
3、不同的準駕車型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內容不同,一般包括: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加減擋位操作、變更車道、靠邊停車、直行透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透過人行橫道線、透過學校區域、透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