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作為不及格處理。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可知: 第三十八條 從事考試工作的人員,應當持有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頒發的考試員證書。 考試員應當認真履行考試職責,嚴格按照規定考試,接受社會監督。
在考試前應當自我介紹,講解考試要求,核實申請人身份;考試中應當嚴格執行考試程式,按照考試專案和考試標準評定考試成績;考試後應當當場公佈考試成績,講評考試不合格原因。 每個科目的考試成績單應當有申請人和考試員的簽名。未簽名的不得核發機動車駕駛證。
直接作為不及格處理。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可知: 第三十八條 從事考試工作的人員,應當持有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頒發的考試員證書。 考試員應當認真履行考試職責,嚴格按照規定考試,接受社會監督。
在考試前應當自我介紹,講解考試要求,核實申請人身份;考試中應當嚴格執行考試程式,按照考試專案和考試標準評定考試成績;考試後應當當場公佈考試成績,講評考試不合格原因。 每個科目的考試成績單應當有申請人和考試員的簽名。未簽名的不得核發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人預約科目二成功以後,因個人情況沒有參加考試的,屬於棄考本次考試不合格,需要間隔十日以後才可以重新預約補考。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三十七條:“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試應當在十日後預約。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合格的,已透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
1、放下包袱,輕裝上陣,把考試當成是一次練車。既然是一次練車,那就沒有必要緊張,你完全有理由放鬆自己。
2、不受他人考試成敗的影響。在侯考的過程中,不打聽他人考試的成敗,專心致志把注意力放在自己應考上,特別是不要放大別人掛科的負面影響。你可以默想考試專案的操作要領,回憶操作過程,特別是關鍵點的操作。
3、練就紮實的技能,這是消除緊張情緒的靈丹妙藥。所謂紮實的技術,就是要掌握每一個專案的操作程式,核心點,關鍵點,反覆練習,形成穩定的操作狀態。
4、提前熟悉考場,消除陌生感,降低緊張情緒。熟悉考場要做好兩點:一是明確考試流程和場地。二是熟悉考試考試車輛的效能及每一個專案在地面上的觀察點標識。這樣,才能適應考場,減速陌生感,消除緊張情緒。
5、考前要保障充足的休息,養足精神,振奮自己,相信自己,以飽滿的激情迎接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