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亭長,秦國的官名,又稱公。屬於低於縣二級的行政建制長官,級別相當於現在的派出所所長。而亭長,最為人熟知的就是漢高祖劉邦,在秦末,他當時為泗水亭亭長。
2、秦朝設立的亭長職位,屬於低階小吏,是負責亭部地區的治安,主要職責是緝拿盜匪、攤派徭役、徵收錢糧。
1、亭長,秦國的官名,又稱公。屬於低於縣二級的行政建制長官,級別相當於現在的派出所所長。而亭長,最為人熟知的就是漢高祖劉邦,在秦末,他當時為泗水亭亭長。
2、秦朝設立的亭長職位,屬於低階小吏,是負責亭部地區的治安,主要職責是緝拿盜匪、攤派徭役、徵收錢糧。
亭長屬於低於縣二級的行政建制長官,級別相當於現在的派出所所長。亭,和郡一樣,最初不是管理人民,而是軍事單位,它更像哨所,並不用於屯兵。
亭長又稱公,是秦官名,屬於低於縣二級的行政建制長官,級別相當於現在的派出所所長。
秦、漢時在鄉村每十里設一亭,唐代在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之都事、主事(從九品)下設亭長,掌門戶啟閉之禁令諸事,為中央官署中最低階事務員。
戰國時始在鄰接他國處設亭,置亭長,任防禦之責。秦、漢時在鄉村每十里設一亭。出土於雲夢的秦簡上有市南街亭等語。《續漢書百官志四》劉昭注引蔡質《漢儀》,謂洛陽二十四街,每街一亭,十二城門,每門一亭。《漢書-百官公卿表》則謂十里一亭(裡,據近人研究,當指距離而言,非鄉里組織之裡)。亭有亭長,掌治安警衛,兼管停留旅客,治理民事,多以服兵役已滿期之人充任。此外設於城內或城廂的稱都亭,設於城門的稱門亭,均置亭長,其職掌與鄉間亭長同。東漢後漸廢。漢高祖劉邦曾在秦時擔任亭長。
唐代在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之都事、主事(從九品)下設亭長,掌門戶啟閉之禁令諸事,為中央官署中最低階事務員。
泗水亭亭長相當於現代的鄉長。
戰國時始在鄰接他國處設亭,置亭長,任防禦之責。亭長是武職,由退役軍人或選考合格的武吏出任。泗水亭位於徐州市沛縣,漢代開國皇帝劉邦就曾做過“泗水亭長”。亭是準軍事機構,由縣主吏掾,也就是縣政府辦公室直接統轄,弓弩、戟盾、刀劍、甲鎧等是亭日常配備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