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稅務師應具備相應的專業素質、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水平,參加繼續教育是註冊稅務師的權利和義務,繼續教育應當貫穿於註冊稅務師的整個執業生涯。
地方稅協負責本地區註冊稅務師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制定本地區繼續教育培訓辦法和年度教育培訓計劃。
組織所長及相關人員參加中稅協舉辦的各類培訓。
開展事務所所長及部門經理以下執業人員的專業培訓。
總結推廣本地區教育培訓工作經驗,檢查、考核事務所的教育培訓工作。
註冊稅務師應具備相應的專業素質、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水平,參加繼續教育是註冊稅務師的權利和義務,繼續教育應當貫穿於註冊稅務師的整個執業生涯。
地方稅協負責本地區註冊稅務師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制定本地區繼續教育培訓辦法和年度教育培訓計劃。
組織所長及相關人員參加中稅協舉辦的各類培訓。
開展事務所所長及部門經理以下執業人員的專業培訓。
總結推廣本地區教育培訓工作經驗,檢查、考核事務所的教育培訓工作。
二級建造師在一個有效期內,只需提供一次繼續教育證明。註冊有效期為三年。即每三年需進行一次繼續教育。
繼續教育形式多樣,如:發表專業論文、參加培訓、在外授課或講座、參與建造師考試閱卷、出版專業書籍、參加網路教育等。
一級建造師需要繼續教育!註冊建造師在每一個註冊有效期內應當達到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繼續教育要求;繼續教育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在每一註冊有效期內各為60學時;經繼續教育達到合格標準的,頒發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註冊建造師在每一註冊有效期內從事以下工作並取得相應證明的,可充抵繼續教育選修課部分學時。每一註冊有效期內,充抵繼續教育選修課學時累計不得超過60學時。
參加全國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編寫及命題工作,每次計20學時。
從事註冊建造師繼續教育教材編寫工作,每次計20學時。
在公開發行的省部級期刊上發表有關建設工程專案管理的學術論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計10學時;公開出版5萬字以上專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計20學時。
參加建造師繼續教育授課工作的按授課學時計算。